近日,据广东省统计局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,2024年1—4月,广东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.58万亿元,同比增长2.6%。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.2%,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.0%。按消费形态分,商品零售额增长2.4%,餐饮收入增长3.5%。
1—4月,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、食品类,饮料类,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0.6%、12.4%、6.4%。通讯器材类,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,类,体育、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2.5%、7.4%、8.2%、17.5%。
1—4月,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7.9%。
本网声明:深圳之窗发布此文仅出于信息分享,并非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,不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本网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和摘编。
[ 编辑: NO 09 ]